首页 / 健康 / 美容医疗机构“不得制造容貌焦虑”

美容医疗机构“不得制造容貌焦虑”

日前,北京市卫健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《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(试行)》示范文本再提美容医疗机构“不得制造容貌焦虑”,而在2021年11月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》中就提到,要打击制造“容貌焦虑”。《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》中曾明确提到,重点打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,制造“容貌焦虑”,将容貌不佳与“低能”“懒惰”“贫穷”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“高素质”“勤奋”“成功”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等情形。

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01大头条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jingzhunyixie.cn/2023/07/31/46e6d9e41fdc8c22f5ea7cb44db9f3d5/

admin作者

上一篇
下一篇

为您推荐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0898-88881688

在线咨询: QQ交谈

邮箱: email@zhutibaba.com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9:00-17:30,节假日休息
关注微信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手机访问
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

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

返回顶部